集泰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06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13: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
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
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
月2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
15:00至2018年11月2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1.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1.7、本次决议有效期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提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各子议案须逐项表决,提案1是提案2生效的前提。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1
月0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的预案》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1.00 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
2.00 √
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
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85526634。注意登记时间以
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0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
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
人承担。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
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 票对象
1.00
案 的子议案
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本次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2.00 √
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