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1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5:00至2018年11月22日15:00期间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4,332,99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06%。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81,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94,332,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0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李浩成先生因个人
工作原因向公司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7、本次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4%;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鼎足、陈平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