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拟对截止 2018 年度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
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3,539.56 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
下:
1、应收账款核销 155,778.50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多年追索,
仍存在部分款项无法收回,且追索成本较高,故决定放弃追索,做核销处理;
2、存货跌价准备核销 97,761.06 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
原因为该等存货已过保质期,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 2018 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 253,539.56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
次核销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
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
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且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资产
的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实
的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