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0-05-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 3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由 31 人调整为 28 人,授予股份总数保持不变。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
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
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除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之外,公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马银良 周雅蔓 吕荣华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