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 延续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涂伟萍 谢晓尧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