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1-04-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涂伟萍 谢晓尧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