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002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十号A1801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2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集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集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集泰股份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准则15号》 指 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集泰”)持有集泰股份 13,325,867 股,占集泰股份目前 总股本的 4.99998%。 (一)新余集泰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 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9月9日 经营期限 2021年9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58290237X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产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十号A1801房 2、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元) 1 李军 10333300.00 10.33% 2 王桂萍 13333300.00 13.33% 3 马勤 6666700.00 6.67% 4 蓝健 6666600.00 6.67% 5 陈奕彪 1666600.00 1.66% 6 朱征夫 16666700.00 16.67% 5 7 温永綦 6666700.00 6.67% 8 谢士学 8333300.00 8.33% 9 陈德山 1666700.00 1.67% 10 黄权 1666700.00 1.67% 11 林坚宁 6666700.00 6.66% 12 张风 8000000.00 8% 13 朱志国 1666700.00 1.67% 14 方玮琦 10000000.00 10% 合计 100000000.00 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 性 长期居 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地 或者地区 兼职情况 别 的居留权 广州巴菲 4127011974 特投资咨 李军 男 执行合伙人 中国 广州 否 11230551 询有限公 司总经理 投资总监 4127281985 孔金瑞 女 中国 广州 否 否 09297222 4127281988 姜倩倩 女 风控总监 中国 广州 否 否 120864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减持 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 或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集泰持有集泰股份11,234,457股,占其权益变动前集 泰股份总股本的6.68718%。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集泰持有集泰股份13,325,867股,占其权益变动前集 泰股份总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数量占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当日总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6 日 90,000 11.0175 0.0536%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7 日 50,000 11.1318 0.0298%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8 日 33,509 11.2056 0.0199%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19 日 185,500 11.1763 0.1104%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48,000 11.2045 0.1476% 新余集泰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23 日 207,200 11.1135 0.1233%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24 日 516,500 11.0730 0.3074% 集中竞价 2019 年 12 月 25 日 303,700 11.1686 0.1808%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0 日 34,200 9.4224 0.0128%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1 日 40,000 9.3893 0.0150%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2 日 40,000 9.3750 0.0150% 合计 1,748,609 - - 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8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减持前总股 占减持后总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 11,234,457 6.68718% 13,325,867 4.99998% 股份 其中:无 新余集泰 限售条件 11,234,457 6.68718% 13,325,867 4.99998%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000% 0 0.00000% 件股份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集泰股份总股本为 168,000,000 股; 2、2020 年 5 月 11 日,集泰股份完成注销库存股份 998,019 股,集泰股份总股本从 168,000,000 股减少至 167,001,981 股; 3、2020 年 6 月 4 日,集泰股份以 167,001,981 股为基数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权益分派后,集泰股份总股本从 167,001,981 股增加至 233,802,773 股; 4、2021 年 1 月 8 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集泰股份总股本从 233,802,773 股增加至 266,518,148 股; 5、“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前的持有 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作为集泰股份发起人,所持集泰股份的股份已于集 泰股份上市满一年之际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集泰股份的剩余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限售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集泰股份股票 的情形。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持有集泰股份13,325,867 股股份,占集泰股份目前总股本的4.99998%,不再为持有集泰股份总股本5%以 上股份的股东。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集泰股份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0-85532539 3、联系人:罗红姣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广州市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 002909 信 息 披 露 义 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 信息披露义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 务人名称 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天岗国际生态城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11,234,457 股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6.68718% 比例 15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变动比例:1.6872%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11,690,067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的股份变动 的 时 间 及 方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式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慧鑫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减持计 信 息 披 露 义 划,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 务人在此前 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6 个月是否 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 在二级市场 买 卖 该 上 市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股票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16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