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至2021年5月31日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29,071,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95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342,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4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115,72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1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342,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4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涂伟萍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分别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8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美、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8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美、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8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美、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071,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6.01、关于选举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邹榛夫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邹榛夫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孙仲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孙仲华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仲华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林武宣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林武宣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4、关于选举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乔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周乔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7.01、关于选举徐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徐松林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徐松林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2、关于选举吴战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吴战篪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吴战篪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关于选举唐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唐茜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唐茜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18.01、关于选举马银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马银良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马银良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02、关于选举周雅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5,729,548 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3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雅蔓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周雅蔓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娟、黄静雪;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董事长股东大会致辞: 分红是对股东最大的尊重 2000 年前后,我有幸成为一个师兄创业项目 5%的小股东。师兄把兴趣和创业完美地结 合了起来,经过师兄十年的奋斗,已经有人愿意以投资额 10 倍的价格收购。当然师兄不会 卖。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师兄的事业,当然也是我们其他股东共同的事业。 然而,对于事业的成就感,企业创始人股东和其他小股东能够感受到的程度显然是不一 样的。如果一个公司不能上市,大股东又不卖企业的话,小股东是很难按照公司的实际价值 变现的。从创业者来看,每一分钱都很重要,都要用在企业的发展上。可一直这么滚动发展 下去,小股东又不能像创始人那样充分享受到事业的成就感,岂不变成了陪太子读书? 这是我创业二十多年里从没想过的问题。我回来广州后,立即让我创业的公司都给股东 分红。无论股东的经济状况怎样,无论公司多么需要钱发展,只要有利润,哪怕只分利润的 1%,都要坚持分红。让股东获得投资的红利,本来是每一个创业者应该有的初心。 对于创业者来说,分红不仅是对股东最直接有效的回报,更是对股东最大的尊重。 经过连续二年分红后,我发现给股东分红,不仅仅是股东获得了回报,在企业管理上受 益更多。几年后,师兄的公司也开始给股东分红,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同一个校门! 在大多数创业公司中,企业的创业者、大股东、经营者是同一个人,也就是代表股东利 益的董事长往往也是代表经营管理层的总经理。在许多已经上市的公司中,虽然设置了不同 的岗位,实际上也是同一个人当家。这在身份认同上很容易将董事长(实控人)和总经理(职 业经理人)二者混淆。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董事长的个人开支和企业的费用没有严格的区分 开来。董事长通过分红,把个人的支出与企业的费用严格区分后,对于整个企业的成本控制 和制度建设都会带来明显的改善。让企业在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解决身份认同问题对董事长(实控人)和总经理(职业经理人)重要,对公司的其他人 同样重要。在许多企业中,股东员工和非股东员工并存,许多企业也将股份作为激励手段。 但如果长期不分红,无论对于哪一类员工来说,股份都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尤其是非上市 公司更加明显。每年的分红,就是对股东身份的一次强化,也是对股份价值的一次证明,会 让员工更加珍惜股份和股东身份。 分红和出让股份是每一个股东包括创业者获得投资收益的唯二途径。将分红制度化,让 所有股东尤其是大股东获得可以预期的收益,会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更加明晰。将 分红制度化,能使股东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更加明确。将分红制度化,大股东不亲自经营企 业且不出让股份,也可以获得可预期的收益,这进一步会影响到企业的传承和发展。 企业的全部价值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股东,还有一部分属于员工和社会。作为创始人和 大股东,在获得股权收益的同时,将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管理,捋清自己作为大股东和董事 长这一特定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将股权收益以外的价值交给社会。股权是股东的私有财 产,但大股东即使是独资企业的大股东也不可以把企业当作私有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 一个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才能长久。 事实上,企业才是铁打的营盘,任何人包括创始人在内都属于流水的兵。 邹榛夫 2021 年 3 月 30 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