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集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 次 上 市 流 通 的 限 售 股 为 集 泰 股 份 2020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新 增 的 32,715,375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限售股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60,55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2,715,375股,未超过证监许可[2020]2581 号文规定的上限。 (三)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 1 22,355,507 204,999,999.19 6 (有限合伙) 2 允泰铭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71,537 29,999,994.29 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3 2,181,025 19,999,999.25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朱征夫 4,907,306 44,999,996.02 6 合计 32,715,375 299,999,988.75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新 增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32,715,375 股 , 总 股 本 由 233,802,773股增至266,518,148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 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4名发行对象,上述股 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 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715,375股。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股东剩余限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量 数量(股) 股数量(股) 比例 (股) 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共青城胜 1 22,355,507 8.3880% 22,355,507 0 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允泰投资管理 2 有限公司-允泰铭汇 3,271,537 1.2275% 3,271,537 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菱津杉(天津)产 3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181,025 0.8183% 2,181,025 0 (有限合伙) 4 朱征夫 4,907,306 1.8413% 4,907,306 0 合计 32,715,375 12.2751% 32,715,375 0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流通后 股份数量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0,284,738 18.87% -32,715,375 17,569,363 6.5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16,233,410 81.13% 32,715,375 248,948,785 93.41% 总股本 266,518,148 100.00% - 266,518,148 100.00% 注:本次上市流通前股份数系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之前的股份数。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航证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 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中航证券对集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 军 陈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