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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8-2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松林                    吴战篪                      唐   茜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