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绍德)2022-03-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绍德)
本人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在任期内均按照法律法规出席了会议。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表示同意,
没有提出异议事项。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罗绍德 4 4 0 0 0 否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在任期内均按照法律法规出席了会议,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罗绍德 2 2 0 0 0 否
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通过问询、查阅等方式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
助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对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对提交
董事会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
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
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一)2021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充分发
挥了审核和监督的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
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9个议案;
2、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
案》。
(二)2021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主要进行了
以下工作:
1、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2、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利用参加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深度调研,与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就公司规
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修订,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
运营状态。提醒公司及时更新相关制度,提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持续关注公司在
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
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督促公
司丰富投资者交流渠道,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对董事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深入研究。持
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
事先对相关材料进行充分、全面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自身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一直坚持学习最新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绍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