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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和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
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发行数量 26,092,671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为 28,000.00 万元。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 2021 年
末公司总股本 372,752,452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此
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
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689,231.18 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228,449.44 元。

    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相比增长 10%。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 2022 年度基础上
按照持平、增长 10%和下降 1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5、上述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与 2022
年度预测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外的因素。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示意性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和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元
                                        2023 年度/年末      2023 年度/年末
       项目           2022 年度/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               372,752,452          372,752,452           398,845,123

    情形一: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预测基数持平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5,758,154.30        55,758,154.30        55,758,154.30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7,551,294.38        47,551,294.38        47,551,294.38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0                0.150                  0.140
稀释每股收益                      0.150                0.150                  0.140
            基本每股
                                  0.128                0.128                  0.119
扣除非经    收益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
                                  0.128                0.128                  0.119
            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9%                6.14%                  4.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3%                5.24%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 2: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度预测基数增长 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5,758,154.30        61,333,969.73        61,333,969.73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7,551,294.38        52,306,423.82        52,306,423.82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0                0.165                  0.154
稀释每股收益                      0.150                0.165                  0.154
            基本每股
                                  0.128                0.140                  0.131
扣 除 非 经 收益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
                                  0.128                0.140                  0.131
            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9%                6.74%                  5.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3%                5.74%                  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 3: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度预测基数下降 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5,758,154.30        50,182,338.87        50,182,338.87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7,551,294.38        42,796,164.95        42,796,164.95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0                0.135                  0.126
稀释每股收益                      0.150                0.135                  0.126
            基本每股
                                  0.128               0.115                0.107
扣 除 非 经 收益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
                                  0.128               0.115                0.107
            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9%               5.54%                4.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3%               4.73%                3.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注: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投项
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
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
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
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子胶第二增长曲线,提升电子胶产能和市场
份额,另一方面公司得以向核心助剂原材料纵向延伸,满足自身建筑有机硅密封
胶业务需求,保证供应链安全并降低成本。该项目均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优化业
务结构,提升综合实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公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胶涉及的相关产品均为公司目前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类型。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进一步拓展电子胶第二
增长曲线,提升电子胶产能和市场份额。

    年产 0.2 万吨核心助剂为公司建筑有机硅密封胶生产自用。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后,通过原材料纵向延伸,满足自身建筑有机硅密封胶业务需求,保证供应链
安全并降低成本。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
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汇聚了一
批熟悉技术和市场、执行力强的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对有机硅行业业务发展有深
刻认识。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人才建设,着力培养和建设骨干队伍。

    此外,公司重视员工培训,在公司内部实行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员工队伍
的综合素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
长,共享发展成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批较为先进的试验检测设备和健全的技术创
新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技术不断升级和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公司高度重视专业
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利用公司先进的研发环境和产业化平台,形成了一支结构
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研发梯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3、市场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产品凭借可靠的质量和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在业
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建筑工程用密封胶领域,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品质和技
术服务能力,深耕中心城市和大客户,通过取得更多大型房地产集团的品牌指定,
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在电子胶领域,公司以其优质的产品性能和技术服务能力,
在同行业市场中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相关产品已获得多家大型客户的认证。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由于本次发行会增加公司股本总额,存在股东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如下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
薄: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

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
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上市后,实现了稳步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储备为公司未
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
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
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控风险。


        (三)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
定,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股东的
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
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保

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持续提升、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
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
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
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