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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0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
2.00
              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投向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
 3.00                                                              √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
 4.00                                                              √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5.00                                                              √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非
 6.00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
 7.00                                                              √
            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
            《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8.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1、2、3、4、5、6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7、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及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 2 需要逐项表决。提案 1、2、3、4、5、6、8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2.1.12 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有提案均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文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参会股东登记
表》模板详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邮件发送至
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通过传真登记的,公司传
真号码:020-85526634。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文件请寄往:广州开发区南
翔一路 62 号 C 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用于登记的相关文件需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登
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2022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三)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红姣

   2、电话号码:020-85532539

   3、传真号码:020-85526634

   4、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进行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
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
本人承担。

                                               该列打
 提案                                          勾的栏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
                                               作为投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对象
 2.00
         票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
                                               案数: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投向                            √
 2.07    限售期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
 2.08                                            √
         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
         案》
         《关于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00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
 5.00                                                √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6.00                                                √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
 7.00   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             √
        项目的议案》
        《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8.00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