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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 名,
代表股份数为 146,330,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89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25,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6,307,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83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数为 22,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 总 数 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
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40 股,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娟、梁嘉玮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