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莱利”)、刘翌辉、王杨签订《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格莱利 增资 2,860.354932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324.597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 3.3122%。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后代表公司与相关转让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刘翌辉,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溪路***号***房。 刘翌辉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刘翌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王杨,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住址:广东 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溪路***号***房。 王杨女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王杨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格莱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龙山三路 6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宇超 注册资本:85,106,383 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摩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摩擦材料行业相关设 备、工装模具、检具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投资(仅限自有资金投 资,不含金融类)、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格莱利实际控制人为刘翌辉先生、王杨女士;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持 有格莱利 3.08%股权;格莱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格莱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公司在收到格莱利书面交割通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 2,860.354932 万元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至书面交割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 格莱利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摩擦材料生产企业。2012 年起,格莱利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格莱利被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 术中心。格莱利的主要产品是盘式制动块、鼓式制动蹄、地铁及轻轨用制动块及相 关五金件,是国内首家与采埃孚、大陆集团等制动器巨头配套刹车片产品的中国民 营企业,实现了梅赛德斯奔驰乘用车盘式制动块产品的首次国产化。格莱利市场分 布于中国大陆、欧洲、北美、拉丁美洲、东南亚、中东及非洲,旗下自主品牌 CAC、 ASIMCO 安世、PAXTON 帕克及 BARBARO 野蛮人畅销国内外,在汽车制动领域具有较强 的市场影响力。 (三)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翌辉 13,834,418 16.25% 2 王杨 13,718,811 16.12% 3 赵晓松 4,966,810 5.84% 4 邓五方 4,527,660 5.32% 5 李康 4,423,238 5.20% 6 周明彬 3,946,642 4.64% 7 珠海爱莱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797,061 4.46% 8 珠海创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3,306 4.02% 9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46,640 3.93% 10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280,238 3.85% 11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69,344 3.14% 1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18,658 3.08% 13 珠海爱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301,268 2.70% 14 珠海德福聚宝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 2,238,298 2.63% 15 林柳 1,392,158 1.63% 16 高雪峰 1,137,526 1.34% 17 曾文天 1,091,872 1.28% 18 伍辉东 1,068,432 1.26% 19 朱常军 976,644 1.15% 20 向正东 958,498 1.13% 21 颜钟华 764,541 0.90% 22 莫桢 753,464 0.89% 23 邓国雄 639,115 0.75% 24 傅乔毅 571,915 0.67%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5 易汉辉 516,263 0.61% 26 张科 510,638 0.60% 27 余敬国 490,894 0.58% 28 褥海英 429,393 0.50% 29 赵雷 412,544 0.48% 30 蒋荃 394,017 0.46% 31 谭应权 345,253 0.41% 32 王建立 320,781 0.38% 33 潘耀忠 313,385 0.37% 34 唐沛峰 270,300 0.32% 35 蓝海燕 257,903 0.30% 36 邹松喜 255,319 0.30% 37 陈周卫 201,454 0.24% 38 刘金亮 199,557 0.23% 39 闵建国 198,253 0.23% 40 杨文强 184,579 0.22% 41 杨鸿太 184,367 0.22% 42 陈义秋 171,124 0.20% 43 王孟 166,395 0.19% 44 曾光辉 159,619 0.19% 45 匡文平 146,792 0.17% 46 廖贵华 129,088 0.15% 47 李海 119,149 0.14% 48 白锋钰 118,186 0.14% 49 高再添 85,192 0.10% 50 陈勇为 79,381 0.09% 合计 85,106,383 100.00% (四)主要财务指标: 格莱利 2021 年度(经审计)及 2022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5,506,123.02 794,609,187.01 负债总额 411,922,027.12 469,934,781.22 净资产 283,584,095.90 324,674,405.79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541,857,625.55 682,814,729.36 营业利润 11,379,987.54 51,256,290.62 净利润 14,250,156.96 51,090,309.89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格莱利向公司定向发行共计 324.5977 万股的股份(以下简称 “新发股份”),并新增注册资本额 324.5977 万元; 根 据 《 增 资 协 议 》的 条 款 和条 件 , 公 司 的 每 股价 格 为 8.812 元 ,公 司 以 2,860.354932 万元的价格认购格莱利全部的新发股份。其中,324.5977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二)支付方式:公司在收到格莱利书面交割通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 2,860.354932 万元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至书面交割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适当完全履行《增资协议》及/或任何其 他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款,或其在《增资协议》及/或其他交易文件项下做出的陈述、 保证系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或存在误导的,或其违反或没有适当完全履行其 所做的承诺或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此而产生/遭受的或发生 的任何损失。 除上述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外,任何一方存在《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违约情 况,需按《增资协议》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各方签署后于签署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格莱利主要从事摩擦材料及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主要应 用于汽车制动部件,主要产品为汽车刹车片(也称制动片或制动衬片)。格莱利在 汽车制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已通过国际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进入多家 汽车品牌整车厂的供应体系。鉴于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用 胶等领域,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格莱利在汽车领域的产品开发、客户 开拓、项目定点、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经验和信息交流,助力公司新能源 汽车用胶业务发展;同时本次增资是看好格莱利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有望增 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格莱利未来经营效益受国家和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市场需求、自 身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增资后可能存在预期 效益可实现性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