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1月0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01月0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11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25,1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1%。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80,00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8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1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通过网 络投票 表决的 中小 股东及 股东 代理人 共68人 ,代 表有表 决权 的公司 股份数
11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4、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059,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06%;
反对 54,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2%;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69,5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1.1025%;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375%;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0,059,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6%;
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69,5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1.1025%;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375%;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055,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52%;
反对 58,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35%;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情 况 :同 意 565,2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0.4147%;反对58,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53%;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苏涛、汪顺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