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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1月0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01月0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11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25,1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1%。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80,00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8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1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通过网 络投票 表决的 中小 股东及 股东 代理人 共68人 ,代 表有表 决权 的公司 股份数

11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4、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059,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06%;
反对 54,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2%;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69,5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1.1025%;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375%;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0,059,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6%;

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69,5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1.1025%;反对5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7375%;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055,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52%;
反对 58,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35%;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

    中 小 股 东 表 决情 况 :同 意 565,2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0.4147%;反对58,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53%;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苏涛、汪顺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