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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1-02-26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包含子公司)。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有效
任期内,其他人员均在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4 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67 万股
限制性股票和 202.68 万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5.63 元/股,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1.25 元/份。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页)




         甄学军                王立新                   游展龙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