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
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审慎讨论后,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苏州高新
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苏州兆威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具体以
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市兆威微型
驱动、传动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
能,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
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综合效益及公司的竞争实力,为公司未来业务扩
张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并成立苏州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市兆威微型驱动、传动项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沈险峰、胡庆、周长江
2021年3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险峰
2021年3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 庆
2021年3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长江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