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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
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财 务决 算报 告和
 1       2020.02.28
                       第十次会议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审
                                     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2       2020.09.25
                      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1-6 月关联交易确认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1 月至 9 月财务报表
                      第一届监事会   审阅的议案
 3       2020.11.05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 1 至 9 月关联交易确
                                     认的议案
 4       2020.12.16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第十三次会议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
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处理公司事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
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理由合理、恰当。
       4、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交易
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
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6、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
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
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2、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
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