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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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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127,692,97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71,434,720 股的 74.484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08,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9%。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27,691,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84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507,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
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7,18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6%;反对 506,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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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汪顺静、苏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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