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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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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458,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574,

400 股的 74.87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274,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27,1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27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274,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274,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7%。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甄学军先生因

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

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18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2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 同意 999,34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
78.4203%;反对 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18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2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 同意 999,34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8.4203%;反对 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汪顺静、宋颖怡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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