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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码:2021-091),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8,694 股
(即不超过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2-034)。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告编码:2022-050)。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共青城聚兆德                2022 年 6 月 21 日-
                  集中竞价                             1,714,200       47.62       0.9991%
 投资管理合伙                6 月 27 日

 企业(有限合
                  大宗交易   2022 年 6 月 28 日          713,000       47.50       0.4156%
 伙)

        合计         -                -                2,427,200       47.58       1.4147%

 注: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60    10.26%         1,517.28       8.84%
共青城聚兆德投
                   其中:
资管理合伙企业                             1,760    10.26%         1,517.28       8.8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

股份的锁定手续。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

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

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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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

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预披露

的减持计划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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