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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0,825,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301,664 股的 70.533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79,89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19,846,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62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合 计 为

979,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9,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7%。

    4、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9,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9,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9,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其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82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宋颖怡、佟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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