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中农 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 农联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对中农联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 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 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 391,340,000.00 250,000,000.00 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 2 401,180,000.00 200,000,000.00 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 3 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85,337,254.48 合计 1,092,520,000.00 535,337,254.48 1 上述项目中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及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 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 了安排: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先行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之日已投入项目的资 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 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371A007515号),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194,687,872.38 元 , 公 司 已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为 3,111,226.38元。 (一)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配套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投资额 先投入总额 1 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 250,000,000.00 194,070,181.37 194,070,181.37 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 2 200,000,000.00 617,691.01 - 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 3 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 85,337,300.00 - - 合计 535,337,254.48 194,687,872.38 194,070,181.37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拟置换金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41,449,104.00 1,230,000.00 1,230,0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6,792,452.83 1,301,886.76 1,301,886.76 3 律师费用 2,528,301.89 188,679.24 188,679.24 4 发行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4,245,283.02 - - 5 发行手费费及其他费用 391,603.78 390,660.38 390,660.38 2 以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合计 55,406,745.52 3,111,226.38 3,111,226.38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197,181,407.75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94,070,181.3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3,111,226.38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97,181,407.75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197,181,407.75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94,070,181.3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 金3,111,226.38元,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四)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371A007515号”《 关于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与实际情 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下接签字页)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亦非 姜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