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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农联合: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594,923.9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927,633.89 元,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2,763.3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632,654,424.7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9,122,263.61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49,122,263.6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841,742,975.6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情况以
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为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09,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92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23%,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拟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6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2,88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2,480,000 股(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
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
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
划》等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