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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计划》、《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其满足《激励计划》
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常   远



    李石芳



    郑   丹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