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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4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能充分发挥标的公司与公司在阀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及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二、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定价公允,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
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
议。

       四、关于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实施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发展公司新业务,促进新业务单元快速
成长,迅速在行业内获得竞争优势地位,提升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同时,促进员
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和成长,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建立优秀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发
核心骨干员工的创业创新精神和战斗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常   远



    李石芳



    郑   丹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