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04-23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七条 监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 第七条 监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
程、列席人员等由监事会主席或被推选出的 列席人员等由监事会主席或被推选出的召集人
召集人决定。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 决定。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前十天,由监事会秘书处将会议通知书面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监事。监事会召开临时会
送达或传真通知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会 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议文件应于会前三天送至每位监事及列席 或书面方式通知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及紧
人员。属紧急、临时召开的会议,可以由 急情况下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可以不受前述 3 日
监事会秘书处提前三天通知,提前一天报 的限制。
送会议文件。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
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根据职权要求可单独
行使监事监督职责,提出监督报告;若做出重大
决议决定,经监事会成员集体表决。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采取记名方式以记名书面
投票或举手方式表决。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
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
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
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
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
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以通过视频、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
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以现场、现场加通讯及
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监
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
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法律规范、规范性文件或
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增加新条款后的条款
序号相应顺延,删除条款后的条款顺序相应减少。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稿)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