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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04-23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七条 监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    第七条 监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
程、列席人员等由监事会主席或被推选出的   列席人员等由监事会主席或被推选出的召集人
召集人决定。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     决定。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前十天,由监事会秘书处将会议通知书面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监事。监事会召开临时会
送达或传真通知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会     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议文件应于会前三天送至每位监事及列席     或书面方式通知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及紧
人员。属紧急、临时召开的会议,可以由     急情况下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可以不受前述 3 日
监事会秘书处提前三天通知,提前一天报     的限制。
送会议文件。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
                                         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根据职权要求可单独
                                         行使监事监督职责,提出监督报告;若做出重大
                                         决议决定,经监事会成员集体表决。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采取记名方式以记名书面
                                         投票或举手方式表决。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
                                         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
                                         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
                                         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
                                         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
                                         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以通过视频、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
                                         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以现场、现场加通讯及
                                         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监
                                         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
                                   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法律规范、规范性文件或
                                   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增加新条款后的条款
序号相应顺延,删除条款后的条款顺序相应减少。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稿)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