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2-09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其参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结合公司及视科普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
器人3D视觉相关产品的开发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可为相关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
拓提供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及视科普的技术提升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
及视科普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常远 郑丹 胡振超
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