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9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其参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结合公司及视科普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器人3D视觉相关产
品的开发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可为相关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提供所需资金,
有助于公司及视科普的技术提升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及视科普的核心竞
争力。同时,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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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常远 郑丹 胡振超
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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