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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光线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1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光强能”)向银行申请借款增加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通光强能筹
措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关于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通光强能增加担保额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正国先生




                                                            毛庆传先生




                                                            何贤杰先生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