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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光线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5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886 号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886 号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在审计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贵公
司编制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以
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表)实施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非经常性损益表,并负责设计、实
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非经常性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表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表金额
和披露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非经常性损益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非经常性损益表编制和公允
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非经常性损益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用,
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山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龙晶羽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表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18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3,542.20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9,690,203.64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14,793,625.23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二十一)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8,678.99

(二十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十三)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387,578.59

(二十四)所得税的影响数;                                                                               1,249,143.06

                                         合计                                                            -7,962,364.43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非经常性损益表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