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8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光线缆(30026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涛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漆传金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1、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原募投
项目投入较少,进度较慢,且部分募投项目
继续实施已不合时宜,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中的“高
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
项目”变更为“年产 4800 公里 OPGW 光缆
技改项目”、“年产 7200 公里 OPGW 光缆和
6000 吨铝包钢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公司存在重大诉讼,2020 年 9 月,江苏斯
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
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未能满足承
诺购买数量而造成的损失 1.61 亿元及其他相
关费用。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告了
该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1、公司积极推进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如有重大进展,
公司将及时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 5.现场检查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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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分
享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股
份减持等相关的监管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件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1、详见“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 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督促公司根据整体市
2、由于防火电缆产品市 场的开拓情况,在确保项
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 目产品及时投放市场的
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 前提下,积极推荐募投项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场的新进入者,市场开拓 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
进程较为缓慢,因此公司 用效率;
于 2021 年 4 月对 “年产
2、提醒公司后续若有重
7000 公里防火电缆新建
大进展及时披露。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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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无
2.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3.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无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
是 无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 是 无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涉及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涉及
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涉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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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