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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光线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8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光线缆(30026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涛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漆传金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1、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原募投
                                                 项目投入较少,进度较慢,且部分募投项目
                                                 继续实施已不合时宜,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中的“高
                                                 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
                                                 项目”变更为“年产 4800 公里 OPGW 光缆
                                                 技改项目”、“年产 7200 公里 OPGW 光缆和
                                                 6000 吨铝包钢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公司存在重大诉讼,2020 年 9 月,江苏斯
                                                 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
                                                 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未能满足承
                                                 诺购买数量而造成的损失 1.61 亿元及其他相
                                                 关费用。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告了
                                                 该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1、公司积极推进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如有重大进展,
                                                 公司将及时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 5.现场检查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分
                                                 享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股
                                                 份减持等相关的监管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件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1、详见“一、保荐工作
                                        概述之 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督促公司根据整体市
                                        2、由于防火电缆产品市        场的开拓情况,在确保项
                                        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         目产品及时投放市场的
                                        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       前提下,积极推荐募投项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场的新进入者,市场开拓       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
                                        进程较为缓慢,因此公司       用效率;
                                        于 2021 年 4 月对 “年产
                                                                 2、提醒公司后续若有重
                                        7000 公里防火电缆新建
                                                                 大进展及时披露。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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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无

2.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3.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无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
                                                 是                     无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               是                     无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涉及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涉及
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涉及

(以下无正文)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