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雅 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生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雅生物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17 号《关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人非公开发行总计 32,247,662 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8,868,107 股、向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6,449,532 股、向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发行 7,932,924 股、向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8,997,099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 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33,324,863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拟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持股总数 售数量 北信瑞丰基金宏瑞 2 号资产 8,061,915 8,061,91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管理计划 1 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弘唯基石华丰 806,192 806,192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 6,449,532 6,449,532 金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 圆信永丰基金-工商银行-圆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3 信永丰互信 6 号资产管理计 7,932,924 7,932,924 有限公司 划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 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 4 8,997,099 8,997,099 责任公司 选 87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合 计 32,247,662 32,247,66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发展基 金有限责任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人承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 32,247,66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质押数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号 股份总数 售数量 量 量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68,107 8,868,107 0 8,868,107 2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449,532 6,449,532 0 6,449,532 3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32,924 7,932,924 0 7,932,924 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97,099 8,997,099 0 8,997,099 合 计 32,247,662 32,247,662 0 32,247,66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47,662 7.44% - 32,247,662 - - 其中:首发后机构类 32,247,662 7.44% - 32,247,662 - -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1,077,201 92.56% 32,247,662 - 433,324,863 100.00% 三、股份总数 433,324,863 100.00% 32,247,662 32,247,662 433,324,863 100.00%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不含高管锁定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博雅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 的相关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 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