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8 日,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转发
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之
二)(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
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解除保全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高特佳集团
“解除保全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作出(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88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应的财产。2021 年 3 月 22 日,解除保全申请人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初步协商并拟制
定还款计划为由,向本院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
下当前已质押至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权人)的 49351785 股博雅生物股
票【股票代码 300294】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本院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作
出(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之一民事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当前已质押至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权人)的 49351785
股博雅生物股票【股票代码 300294】采取的查封、冻结财产保全措施。2021 年
4 月 2 日,解除保全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
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初步协商并拟制定还款计划为由,向本院提出解除对被申请
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初步协商并拟制定还款计划为由,要求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的全部查封、冻结财产保全措施,理由正当,本院应予以
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
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88900 万元的冻
结,或解除对其价值相应的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根据《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之一、(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之二),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
法冻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解除冻结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3 月 平安证券股
49,351,785 11.59%
高特佳 28 日 23 日 份有限公司
是
集团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4 月 平安证券股
54,529,833 12.80%
28 日 8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3,881,618 24.39% - - -
注: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为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
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三、备查文件
1、《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之二)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