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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雅生物: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7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1]E1251号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雅生物”)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
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博雅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博雅生物管理层编制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
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实地观察、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对所取得的
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 1 页 共 2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雅生物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博雅
生物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雅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博雅生物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震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飞云
      中国无锡

                                              2021 年 4 月 26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750 万股。2018 年 4 月 4 日
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发行,实际发行 32,247,662 股,每股发行价格 31.01 元。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出资方认购款 999,999,998.62 元。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8,500,000.00 元后的合计金额 991,499,998.62 元,其中存入公司
开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银行存款账户(账号: 8115701013100148137)内
791,499,998.62 元,存入公司开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银行存款账户
(账号: 1511200929100050264)内 200,000,000.00 元。另扣除公司前期己自行支付及尚
未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2,244,000.00 元 , 实 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89,255,998.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苏公 W[2018]B0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28,728,313.48 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 94,283,809.06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989,255,998.6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3,756,123.92
二、募集资金使用                                                               28,728,313.48
其中:1. 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559,173.17
      2.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7,169,140.31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94,283,809.06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五、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94,283,809.06
六、差异                                                                                   -
    注:
    1、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信证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承销及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
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
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与
长城证券的保荐协议,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中信证券承担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 94,283,809.06 元,账
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存储形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115701013100148137      93,290,639.27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1511200929100050264        993,169.79      活期
              合计                                         94,283,809.06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1,559,173.17 元。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1,559,173.17 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18]E1242 号)。

    (五)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截止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9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94,283,809.06 元,占募集资
金净额的比例为 100.51%。剩余募集资金将陆续用于支付已承诺投资的 1000 吨血液制品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对比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
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七、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925.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872.8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8 年:               1,751.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9 年:               1,121.34
                                                                                                        2020 年                      0
                                                                                                        2021 年 1-3 月               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
                                                                                                                                                        实际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与募集后承诺 日期(或截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日项目完工程
                                                                                                                                                             额          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000 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 1000 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
 1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6,052.77     2.90%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6,052.77       -

总计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8,925.60          98,925.60         2,872.83       96,052.77       -
附件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税后净利润)                 截止日累计
                           资项目累                                                                                           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序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税后净利   预计效益
 号                          用率                                                                                               润)
                                       建成后在第 6 年达产,达
       1000 吨血液制品智
 1                            -         产后每年增加净利润         -              -            -              -                -     注1
        能工厂建设项目
                                           102,422.71 万元

      注 1:1000 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原始建设期预计为 36 个月,计划于 2020 年 6 月建成并完成 GMP 认证。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抚州市政府对于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调整,同意该项目将延期不超过 12 个月,预计于 2021 年 6 月建成并完成 GMP 认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千吨级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抚州市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的规划调整,以及公司向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尚未获得批复,公司原料血浆规模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拟申请扩大“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
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公司决定调整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建设的“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将再次延期不超
过 24 个月,预计于 2023 年 6 月建成并完成 GMP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