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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雅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雅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朝峰                  联系电话:010-608339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江宁                  联系电话:010-608365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至 6 月按月查询,已查询 6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0次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股东所持股 是            不适用

                                  2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份自愿锁定承诺
2.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3.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潜在社保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事项的承诺
4.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懿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资产-博雅
生物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是          不适用
中信建投-高特佳-博雅定增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
于限售股股份锁定的承诺
5.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6.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2018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4名特定投
资人关于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是          不适用
得转让的承诺
8.公司前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解决丹霞生物与博雅生物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2021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时,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后12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加的公司股份、如上市
                                             是          不适用
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时,增持金额的上
下限保持不变,增持价格区间根据除权除息
等事项同比例变动的承诺
10.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华润医
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保         是          不适用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华润医
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         是          不适用
范与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12.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华润
医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13. 2020年度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华
                                             是          不适用
润医药控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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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4. 2020年度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华
润医药控股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改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
                         我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
                         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
                         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
                         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
                         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
                         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
                         保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
                         倍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
                         汤臣倍健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
                         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
                         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
                         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
                         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誉
                         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
                         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


                                   4
    报告事项                       说 明
                 试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
                 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
                 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朝峰                黄江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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