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互联: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互联 公告编号:2018-152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完成
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
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拟
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鏊投网络”)49.90%的股权,鏊投
网络为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高胜宁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54 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
公司收到前述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鏊投网络已办理完成转让的 49.90%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取得了由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12538782G)。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宜有待办理:
(一)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联创互联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
的上市手续。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联创互联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600.00 万元,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上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以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
(四)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尚需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五)相关各方需持续履行有关本次重组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交易启动以来及实施完毕后,相关各方需根据各自承诺内容持续履行有
关本次重组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三、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标的资产过户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联创互联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
联创互联已合法持有鏊投网络 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
联创互联尚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因本次交易涉
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项,办理该等后续事
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四、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