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互联: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互联 公告编号:2019-046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齐海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6 号),该函具体内容如下:
齐海莹:
作为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互联或公司)董事、总
裁,你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累计不超过 7,379,866 股。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你因股票质押遭强制平仓导致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为 216.52 万股、144.8 万股、
193.67 万股。上述减持时间距你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满 15 个交易日。同时,
从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你因股票质押遭强制平仓导致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000.37 万股,超过你预先披露的计划减持股份数。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及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
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