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
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聚合物”)拟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山东华安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融资主体 银行名称 授信金额 期限 资金用途 利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山东华安新材 补充流动资 以银行最终
有限公司淄博周村 3,410.00 一年
料有限公司 金、支付货款 批复为准
支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1,138,483,590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9层909室
法定代表人:王宪东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6569754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山东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2月22日
注册资本: 14,800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昌国路东延路段沣水镇炒米村辖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洪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062954395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 权 结 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800.00 100%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资本:11,666.54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 97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668064194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砖瓦制造;砖瓦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
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
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3)华安新材主 要 财 务指标:
单 位 : 人民币 万 元
项目 2022年 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1年 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657.90 88,650.06
负债总额 66,231.63 38,644.32
净资产 62,426.27 50,005.74
项目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3,451.52 94,274.70
净利润 59,338.74 38,656.99
(4)截止本公告日,华安新材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 、担保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为子公司华安新材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
产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程,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持有华安
新材 90%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华安新材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
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华安新材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华安新材未提供
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 31,310.00 万元(含
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51%,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比例为 31.4%;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其中,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额 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2%。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