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4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
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
基于独立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履历等
资料,并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资格条件、业务专长等情况,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专业或
行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安旭为总经理,聘任农渊、JINXIU SHAN(单
金秀)、王引、赵岚为副总经理,聘任农渊为财务负责人,聘任 JINXIU SHAN
(单金秀)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苏州江鼎光伏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98.33%的子公
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
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叶茂、徐学明、周中胜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