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作为苏 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或“公 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斯莱克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 号”文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3,309,247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开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6,000,000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53,236,988 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或)非流通股数量为 39,92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其中公司股东科莱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持股 36,926,95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9.36%。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法人股东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1,090,0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53,236,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53,236,988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 本增加至 117,121,373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81,239,3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6%。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8 名 激励对象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行权,可行 权数量为 97,941 份,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已行权数量为 97,941 份。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件(证监许可[2016]1043 号),核准斯莱克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0,000,000 股股份。此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 7,957,176 股,无限售期,发行的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2017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 的 20,309,828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智高易达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3,032,181 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瑞信众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 市前持有的 792,039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新美特 2 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379,5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 解禁后,科莱思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60,929,482 股。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25,176,4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125,176,49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并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 增加至 312,941,225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203,098,2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90%。限售股数量为 152,323,705 股,流通 股数量为 50,774,570 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7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 为 169,088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10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34,983。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由于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相应的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本期可 行权数量从 169,088 份调整至 422,720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从 34,983 份调整至 87,457 份。激 励对象行权期内共行权 477,582 份,其中预留授予期权 32,595 未行权已注销。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13,418,807。 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 12 月 13 日,科莱思减持 25,000 股;2018 年 2 月 12 日,公 3 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终止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203,073,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 2018 年 1 月 29 日,科莱思上市前持有的部分股份 50,774,568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科莱思剩余 限售股数量为 101,549,137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3,418,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313,418,807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并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 增加至 564,153,852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365,531,8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 通股数量为 182,743,448 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3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1,136,221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9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 权数量为 178,200。,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对象 行权期内共行权 415,563 份,未行权数量为 720,658 份,预 留授予对象行权期内共行权 0 份,未行权数量为 178,200 份。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64,569,415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 4 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实施完毕本计划,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莱思共减持 22,241,000 股,分别在 6 月 15 日减持 8,550,000 股;6 月 20 日减持 2,638,000;10 月 18 日减持 11,053,000。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343,290,89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0.81%;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通股数 量为 160,502,448 股。 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564,569,415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82,7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就股份锁 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 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 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及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5 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 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80%。本公司 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票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通过科莱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股人安旭 先生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情 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号(星期二)。 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 为 182,7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所持限售 本次实际可 本次解除限售 份占公司股本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股份数量 数量 的比例(%) 量 1 科莱思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注1 合计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科莱思持有公司 184,2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中本次限 售股 106,4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76,388,446 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 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 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斯 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邢 耀 华 万 炎 华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