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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莱克: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01-25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作为苏
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或“公
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斯莱克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 号”文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3,309,247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开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6,000,000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53,236,988 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或)非流通股数量为
39,92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其中公司股东科莱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持股 36,926,95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9.36%。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法人股东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1,090,0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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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53,236,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53,236,988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
本增加至 117,121,373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81,239,3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6%。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8 名
激励对象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行权,可行
权数量为 97,941 份,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已行权数量为
97,941 份。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件(证监许可[2016]1043 号),核准斯莱克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0,000,000 股股份。此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 7,957,176
股,无限售期,发行的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2017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
的 20,309,828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智高易达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3,032,181 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瑞信众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
市前持有的 792,039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新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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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379,5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
解禁后,科莱思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60,929,482 股。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25,176,4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125,176,49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并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
增加至 312,941,225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203,098,2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90%。限售股数量为 152,323,705 股,流通
股数量为 50,774,570 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7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
为 169,088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10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34,983。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由于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相应的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本期可
行权数量从 169,088 份调整至 422,720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从 34,983 份调整至 87,457 份。激
励对象行权期内共行权 477,582 份,其中预留授予期权 32,595
未行权已注销。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13,418,807。
    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
12 月 13 日,科莱思减持 25,000 股;2018 年 2 月 12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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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终止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203,073,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
    2018 年 1 月 29 日,科莱思上市前持有的部分股份
50,774,568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科莱思剩余
限售股数量为 101,549,137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3,418,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313,418,807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并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
增加至 564,153,852 股。其中,科莱思持股 365,531,8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
通股数量为 182,743,448 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3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1,136,221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9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
权数量为 178,200。,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对象
行权期内共行权 415,563 份,未行权数量为 720,658 份,预
留授予对象行权期内共行权 0 份,未行权数量为 178,200 份。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64,569,415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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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实施完毕本计划,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莱思共减持 22,241,000 股,分别在 6 月 15 日减持
8,550,000 股;6 月 20 日减持 2,638,000;10 月 18 日减持
11,053,000。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343,290,89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0.81%;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通股数
量为 160,502,448 股。
    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564,569,415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82,7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就股份锁
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
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
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及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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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
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80%。本公司
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票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通过科莱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股人安旭
先生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情
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号(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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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
为 182,7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所持限售                      本次实际可
                                 本次解除限售                 份占公司股本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股份数量       数量                         的比例(%)
                                                量


 1       科莱思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注1


       合计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科莱思持有公司 184,2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中本次限
售股 106,4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76,388,446 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
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
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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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斯
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邢 耀 华                      万 炎 华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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