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19-008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82,788,44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号(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3,309,247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 市 交 易 。 公 开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6,000,000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53,236,988 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或)非流通股数量为 39,927,74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5%。其中公司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持股 36,926,9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6%。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法人股东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 的 1,090,0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53,236,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还将以 53,236,988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增加至 117,121,373 股。其中科莱 思持股 81,239,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6%。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期权的 38 名激励对象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行权,可 行权数量为 97,941 份,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 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已行权数量为 97,941 份。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6]1043 号),核 准斯莱克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000 股股份。此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 7,957,176 股,无限售期,发行的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2017 年 2 月 3 日,科莱思上市前持有的部分股份 20,309,828 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智高易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市前持有的 3,032,181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苏州瑞信众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上市前持有的 792,039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新美特有限公司上市 前持有的 379,500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科莱思剩余限售股数量 为 60,929,482 股。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6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的 议 案 》, 以 截 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25,176,4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同时还将以 125,176,49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5 股。并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增加至 312,941,225 股。 其中科莱思持股 203,098,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90%。限售股数量为 152,323,705 股,流通股数量为 50,774,570 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7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169,088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10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为 34,983。 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由于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相应的首次授 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从 169,088 份调整至 422,720 份;预留授予 期权的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从 34,983 份调整至 87,457 份。激励对象行权 期内共行权 477,582 份,其中预留授予期权 32,595 未行权已注销。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313,418,807。 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12 月 13 日,科莱 思减持 25,000 股;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终止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203,073,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 2018 年 1 月 29 日,科莱思上市前持有的部分股份 50,774,568 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科莱思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101,549,137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的 议 案 》, 以 截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313,418,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 同时还将以 313,418,807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8 股。并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增加至 564,153,852 股。 其中,科莱思持股 365,531,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9%;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通股数量为 182,743,448 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33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 量为 1,136,221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 9 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数量为 178,200。 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对象行权期内共行权 415,563 份,未行权 数量为 720,658 份,预留授予对象 行权期内共行权 0 份 ,未行权数量为 178,200 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64,569,415 股。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科莱思减持计划,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实施完毕本计划;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莱思共减持 22,241,000 股, 分别在 6 月 15 日减持 8,550,000 股;6 月 20 日减持 2,638,000; 10 月 18 日 减持 11,053,000。本次减持后科莱思持股 343,290,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1%;限售股数量为 182,788,446 股,流通股数量为 160,502,448 股。 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564,569,415 股,本次解除限售 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82,7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 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2)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本公司的资金 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及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 量,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本公司拟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减 持。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80%。本公司增持或减 持发行人股票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科莱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股人安旭先生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号(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82,788,44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3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388,44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占公 备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注 注 1 科莱思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1 合计 182,788,446 182,788,446 76,388,446 13.53% 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科莱思持有公司 184,2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中本次限 售股 106,4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76,388,446 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上市前已发行股份解限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