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2-06-08
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2〕020117 号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请对以下事项予以落实:
根据回复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达产
后满负荷生产状态下的毛利率水平为 25.91%,高于报告期内发行
人新能源电池壳的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
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请发行人结合该项目效益测算中,产品单价、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等主要参数的选择依据、
测算过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及其变动趋势、发行人行业地
位、技术优势等,进一步说明该项目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
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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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
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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