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拓 宽融资渠道,增加经营性流动资金,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罗正英、王贺武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