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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莱克: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2-138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斯莱克”)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的
投资规模,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 38,500.00 万元增加至 58,500.00 万元,其中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增加的投资由企业自筹解决。原项目建设的
实施计划不变,增加的 2 亿元投资将用于新增扩产项目,建设 2 条电池壳成型
生产线,新增扩产项目建设周期比原计划多一年。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6,116,74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47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5,718,034.6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821,761,963.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苏公 W[2022]B0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
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15,047.20                    15,000.00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38,500.00                    35,000.00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25,001.20                    25,000.00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15,091.40                     8,748.00


              合计                        93,639.80                    83,748.0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790.82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17.66%,其中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8,317.6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23.76%。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情况和原因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建设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
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用地约 50 亩,总建筑面积 34,404 平方米,
项目拟建设 2 条电池壳成型生产线,将形成年产 11,592.00 万只新能源汽车
   方形电池壳的生产能力。

       投资方案:本项目报批总投资为 38,5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30,167.80 万元,流动资金 8,332.20 万元。其中 35,000.00 万元已通过募
   集资金解决,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2、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情况

       公司拟将“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投资总额由 38,500.00 万元增加至
   58,500.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增加的投资由企业自
   筹解决,原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不变,增加的投资将用于新增扩产项目, 建设

   2 条电池壳成型生产线,新增扩产项目建设周期比原计划多一年。

       新增扩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 1.2 亿只新能源汽车方形电池壳的
   生产能力,新增扩产项目预计投资 2 亿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为 1.6 亿元,配

   套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同时常州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原来

   的 5,000 万元增加到 1 亿元。

       增加投资规模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增加投资规模前                  增加投资规模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额(万元)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38,500.00          35,000.00    58,500.00          35,000.00


       3、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

       在世界汽车电动化的大浪潮下,国际主流整车企业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战
   略布局。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带动了动力电池行业及配套产业的
   高速发展。目前动力电池市场存在方形、软包、圆柱三种技术路线,其中方形
   电池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为应对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和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
   拟在原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投资规模,加快落地新能源
   汽车电池壳业务的发展战略。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的实
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等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提高募投项目的运行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合法且有效
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相
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自身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

   七、保荐机构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莱克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
生产经营需要等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未取消
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斯莱克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