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4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
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罗正英、王贺武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