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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莱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2-11-16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莱克
    股票代码:3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5 日




                                      1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斯莱克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斯莱克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3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斯莱克、本公司、公司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   指   科莱思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晨道锦信                 指   苏州晨道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科莱思有限公司

                             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FIELD ROAD
  2     注册地址
                             CAUSEWAY BAY HK

  3     董事                 安旭(SHU AN)

  4     注册资本             10,100 元港币

  5     企业类型             外资有限公司

  6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贸易

  7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安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持有科莱思100.00%的
表决权。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任职及兼职情况

 安旭(SHU AN)        男               美国                 执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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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
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
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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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22年8月20日(即公司上次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2,89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占目前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1,564,080                          41.75
  科莱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1,564,080                          4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晨道锦信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以 18.53 元/股的转让价格向晨道锦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 31,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580,544,9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股份 261,564,0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75%。

    经双方确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参考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 (即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80%确定,具体转让价格为 18.53 元/股。
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科莱思     292,894,080      46.75%    -31,330,000     -5.00%      261,564,080   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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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13,500,000 股处于
质押状态,除此外无其他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
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

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2、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旭先生因被认为违反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除前述事项外,安旭先生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

信记录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15 日,科莱思与晨道锦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科莱思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晨道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转让数量


                                      8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列明的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即
其所持有的斯莱克 3,133 万股流通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斯莱克总股本的 5.00%)
及其项下一切权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斯莱克 3,133 万股流通股份,占斯莱克总股本的
5.00%。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18.53】元/
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80,544,900】元。

    3.2   受限于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乙方应于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的【10】个工作日
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580,544,900】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4.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作为股份转让价
款支付条件:

    4.1.1 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如下资料:

    (1)甲方现行有效的境外查册凭证;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的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决议文件;

    (4)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或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如
有)。

    (5)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已取得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确认文件。

    (6)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已取得登记
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
有标的股份。


                                     9
    4.1.2 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
本协议项下任何违约行为。

    4.1.3 未发生任何对甲方、标的股份或本次股份转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事项的情
况。

    4.1.4 协议各方权利、义务落实完毕。

    5、标的股票过户

    甲乙双方同意,自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确认文件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完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登记结算公司所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所需一切必要证件、材料。

    6、税费承担

    6.1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独立承担其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
所应缴纳的税费。

    6.2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相关收费规定,分
别各自承担并缴纳其所对应的标的股份的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费,并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各自缴纳印花税。

    7、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限制性权利及权利负
担,亦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争议、诉讼、仲裁、其他司法程序、行政程序、
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调查等可能导致标的股份出现风险的情形;

    乙方保证用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

    8、不构成一致行动

    双方在此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取得标的股份后,对标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及对标的股份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完全由乙
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主行使或放弃,不受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的直接或间
接控制,乙方与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对标的股份的处置权与表决权等股东权
                                    10
利的行使保持完全独立,乙方与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之间未达成关于一致行
动的任何协议或安排,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也不谋求一致行动安排。

    9、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有效修改以
及补充等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10、违约责任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一项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即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
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
而实际遭受的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
生的所有费用)。

    11、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明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2-66590361

3、联系人:吴晓燕

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苏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斯莱克                    股票代码            300382
                                                                 UNITS       1607-8     16\F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CITICORP          CENTRE     18
名称                                         注册地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增加 □ 减少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为上市公 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披露 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 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292,894,080 股
上市 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46.7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261,564,080 股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41.75%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16
在上 市公司中 拥 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有权 益的股份 变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 已充分披 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斯莱克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是否拟于未来 12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 市场买卖 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侵害上 市 是 □           否            不适用 □
公司 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不适用 □
解除 公司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 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 权益变动 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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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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