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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工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
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
    2、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4月10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优刀具”)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
三年。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能为上优刀具进行技术改造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本
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
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450
万元。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时期,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
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出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
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
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
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
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
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
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9,338,849.76 元,核销坏账 26,926.27 元。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一年内、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
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建中:


    李 瑾:


    张惠忠: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