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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 2021 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
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
内控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现场调查、与财务人员交流、与审计机构交流沟通等方式,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季度、
半年度、年度报告及有关文件,对 2021 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各期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未发
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经认真核查,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上优刀
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优刀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的融资提供
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其业务
规模的扩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结合自
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合理和有效的,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在所有重大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
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
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
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将继续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
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进一步提高监
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
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